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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百四十二章 狂狼(26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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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那怎么行?”方远航十分珍惜地拍拍自己的额角,据说刑警当久了,发际线就堪忧,他现在头发还相当浓密,剃什么都不能剃头发,“局里有规定的,不能剃光头。”

易飞说:“小明跟你开玩笑。”

明恕拿起文件,在桌上敲了敲,“行了,暂时按这条思路先走着,时间耽误不起,把侦查的重点放在李兆丰身上。”

·

青江苑居民区。

王隽面容憔悴,但情绪已经不像此前那样崩溃。她和李兆丰4岁的女儿怯怯地站在卧室门口,懵懂地看着来到自己家中的陌生人,小心翼翼地往后退了一步。

她知道自己的爸爸死了,但还无法理解“死了”到底意味着什么。

“这是我那天捅他的刀。”王隽右手发抖,将水果刀递到明恕面前,“我还诅咒他,盼着他去死。如果知道他一走,就再也回不来了,我就算是拼了命,也要把他留下来。其实……其实我们也有过得很开心的时候。”

明恕将水果刀装进物证袋,细细观察几个房间,最后走进书房,转身问:“书房平时一般是李兆丰在使用吧?”

王隽抹着泪点头,“对的,他总说有的工作需要带回来做,但我观察过,他待在书房时,几乎都在打游戏。”

正在往手上戴乳胶手套的肖满闻言看了王隽一眼。

因为李兆丰脚掌上的小孔,王隽的作案嫌疑现在基本已经被排除了,可她的言行以及反应仍旧耐人寻味。

前一句话,她还在表达对于丈夫遇害的悲伤,以及没能阻止丈夫离家的悔恨,后一句话,她又开始抱怨丈夫的不是。

短短几秒间,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的情感就能产生这么大的波动。

肖满轻轻耸了下肩。

身为不婚主义者,他无法理解夫妻之间那种彼此依赖又彼此憎恶的心情。人是最会撒谎的动物,夫妻之间更是如此。

还是证据好,客观地呈现在那里,永远不会对痕检师说谎。

察觉到肖满的目光,王隽不太愉快地皱了皱眉,跟在明恕后面进入书房。

明恕没去管电脑,打开一旁的书柜,视线在并不多的书籍上扫过。

书柜占据着一面墙壁,说是书柜,其实更准确的说法应该是储物柜——它由一块厚实的木板分为上下两个部分,下面空间很大,放着数床棉絮,上面一共有四层,最底下一层放的是王隽的教学用书和键盘、鼠标等工具,第二层放着游戏资料册、各种卡牌、户外工具书、旅游图鉴、体育杂志。

“这些都是李兆丰的东西?”明恕问。

王隽看了一眼,声音又哽咽了,“是。四层里我只占一层,其余三层都归他。”

明恕取出一本旅游图鉴,随手翻了几页。

这不是书店畅销的那种旅游类书籍,介绍的也不是大热景点,而是十分小众的、没有被开发的自然风光或者偏僻村寨。

书号倒是有,不是旅游爱好者自己印刷的,但面向的显然是个小群体。

“李兆丰喜欢去偏门的地方旅行?”明恕问。

王隽点头,“兆丰喜欢自己找路线,总是能发现有意思的景点。我当初被他吸引,和他谈婚论嫁,就是因为他身上有一种活力。和他在一起,我觉得好像自己都变得年轻了。”

明恕一边翻看李兆丰的书,一边听王隽讲述。

“刚结婚时,兆丰带我去过很多小地方,西南、西北、东北,都不是有名的旅游胜地,没有游客,除了当地人,就只有我们俩。我当时很庆幸,嫁了一个这么有意思的人。”

“可是后来,我们有了孩子,我父亲又瘫痪在床,家里的经济负担越来越重,我们之间的摩擦也越来越多。”

王隽肩膀颤抖,“宝宝出生后,他再也没有带我一起去旅行过,也不再顾家,将我们看做负担,有空就玩游戏,一个人到处跑,还私下存了一笔钱。要说恨,我……我确实恨他。”

肖满越听越觉得唏嘘。王隽比李兆丰年纪大,恋爱和刚结婚时,王隽觉得和李兆丰一起生活,自己也变年轻了,但多年——其实也没有太多年——的婚姻生活之后,事实大约反了过来,王隽不再觉得自己因为李兆丰而变得年轻,反倒是李兆丰觉得和王隽待在一起,自己在日渐衰老。

婚姻是个不断互相消耗的过程。肖满来出个警,就又一次认为,还是孤独终生好。

可他看了明恕一眼,发现明恕对王隽的话毫无反应。

说起来,他和明恕年龄差不多。早在两年前,他就被家里催婚了,这眼看着春节将近,今年春节如果没有案子的话,就得回家过年,回家过年意味着被全家逼婚。

而明恕看样子也是条单身狗,并且短时间内似乎没有撒狗粮的可能。

身为同龄人,明恕肯定也被家里催过。

肖满决定抽个时间,和明恕交流一下单身狗“逃婚”的经验。

暂时没有从旅游图鉴上看出任何不妥,明恕将书放了回去,手指碰到了旁边的卡牌。

狼人杀。

卡牌由一个还算精美的盒子装着,一看就是典藏品。书架上还有另一盒狼人杀,有用过的痕迹。

一个喜欢玩桌游的人,家里有狼人杀的卡牌并不奇怪,毕竟这也是曾经流行的游戏。

除了狼人杀,李兆丰还有另外几种卡牌。

“李兆丰玩得最好的桌游是什么?”明恕问。

“这个……”王隽瞥着书架,“狼人杀吧。”

书架的第三层空着,没有放任何东西。

显然,这个书柜设计得过大,而夫妻俩并没有太多东西将它填满。

明恕退后几步,忽然看见书架的最上面一层放着一个白色的骷髅头。

书柜的顶部与天花板齐平,每一层都比较深。骷髅头放在最深处,刚打开书柜时,明恕没有注意到,此时注意到了,也需要搭一张凳子才能拿到。

书房里只有一张电脑椅,明恕将电脑椅推过来,正要踩上去,手臂忽然被王隽拉住。

“你要去拿上面的东西?”王隽眼中的悲伤淡去了些,一些与畏惧、惊慌有关的东西浮了起来。

明恕收回手臂,“是有什么忌讳吗?”

王隽摇摇头,“也不是,但不吉利,我平时都不愿意看到它们,才把它们放得那么深。”

明恕还是站了上去,有一瞬间,他甚至以为在最顶一层的某个死角,藏着一套“鬼牌”。

但下一瞬,他就明白这不可能。

冬邺市拥有“鬼牌”的人已经全部查了出来,李兆丰不在其中。

踩在电脑椅上,视野更加开阔,明恕看到放在最上一层的不仅有骷髅头,还有一个深褐色的凸眼面具、一个露出獠牙的狼头。

它们正对着他,构成一幅极具视觉冲击的画面。

“是李兆丰带回来的?”明恕问。

“是。”王隽说:“他有时一个人出去,就会带回这些东西,说是纪念品。我觉得吓人,和他吵过,问他谁会买骷髅头这种纪念品……但他根本不听,我行我素。”

靠得近时,明恕闻到了一股异味,非常轻微,但并非不可捕捉。

明恕戴着手套,最先拿出的是狼头。

这并不是真的狼头,只是用塑料、人造皮革、人造毛制作的道具头套,戴在成年男性头上正适合。狼的两个眼睛血红,眼皮上有一带狰狞的刀疤,獠牙森白,看上去像被什么激怒了的样子。

单是这么看着,狼头倒是不吓人,但若是戴在头上,猛地出现在一个胆小的人面前,还是能够将对方吓得够呛。

肖满走了进来,“明队,给我看看。”

明恕将狼头递给他,又拿起凸眼面具。

面具是金属质地,拿在手中很沉,表面有一层污迹,缝隙里有灰尘,应该是很久都没有被清理过了。

这种凸眼面具并不少见,源自西部一个原始族群对于眼睛、光明的崇拜。但市面上不少相似纪念品都是用塑料制成,用金属制作的不多,而且这个面具看起来不像是批量生产的。

明恕将凸眼面具也递给肖满,最后拿起那个骷髅头。

他本来认为,骷髅头和狼头、凸眼面具一样的,都是道具——有些人就是喜欢收集这些诡异的东西。但在拿起的一刻,他突然发现,这不是道具,是真正的头骨。

李兆丰是从哪里得到这种东西?

“肖满。”明恕从电脑椅上下来,“你看看这个。”

作为痕检师,肖满自然比明恕更加专业,认真一看,道:“这是人的头骨。”</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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